关于做好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京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7-12-05
一、招生学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
二、招生计划
1、飞行技术专业:20人,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提前单独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10人,普通类专科,学制三年。
3、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10人,普通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飞行技术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科高中毕业生,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飞行技术专业报考条件及具体安排
(一)培养目标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教师、中国民航总局校验飞行中心及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
(二)招飞条件
1、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
身高170—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考生可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3、心理品质条件
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三)招飞程序
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面试
考生按要求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时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于2007年12月21—22日,到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15号重庆饭店(位于国际展览中心西侧,北三环路静安庄站或西坝河站下车)。报名后即安排面试。
面试内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五官、体形,并进行口试。
2、体检
学院将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未经面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须缴纳体检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2008年3月5—6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计算公式:(身高CM—110)公斤±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视力低于0.3(环形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4、心理素质测试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5、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考生,学院将派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有关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6、身体复查
高考后一周内,对通过以上检查合格的学生进行身体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的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志愿,不必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志愿。
(五)录取
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将严格按照中国民航总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对复检合格并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看考生的高考总分,还要注重其英语和数学的单科成绩。已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的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服从学院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五、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报考条件及具体安排
(一)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英语基础、旅游管理知识及较高文化素养,受专业训练的民航空中乘务员、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员,学制三年。
(二)招收条件
男生身高175—182厘米(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不超过185厘米);女生身高164—172厘米;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5(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不低于0.7,环形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面部和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无精神病史;无口臭、腋臭,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身体符合民航空乘、空保人员体检标准。
(三)报考程序
凡志愿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两张正面免冠一寸近期照片,报名后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方可报考该专业,并结合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交报名费30元,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者收体检费220元;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批文执行。
(五)报名、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12月23-24日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15号重庆饭店(国际展览中心西边)
(六)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08年3月7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0838-8850567、8859888
传真:0838-5182049 邮政编码:618307
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邮箱:ZSK@CAFUC.EDU.CN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